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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萍乡市召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扩大会议
4月11日,在市政府第一会议室召开了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副市长陈松远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和联络员,各县(区)政府分管副县(区)长及食品安全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安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程结林主持。 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江明传达了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并作主题报告,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商业管理办公室的负责同志分别就各系统做好2006年食品安全工作作了大会发言。 会上,陈松远副市长代表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安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发了《萍乡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作了重要讲话,肯定了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分析了其中存在的不足,指出食品安全任重道远,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并作了精辟深刻和精彩动人的阐述,最后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思想上不麻痹。不能因为没有发生有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而掉以轻心,要象抓煤矿、烟花安全生产一样将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二是要将责任落实到位。要将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乡镇每个区域,落实到每个环节和每个责任人;三是处置要及时果断。万一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不得瞒报、谎报,要果断处置将损失降低到最低。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当日市政府还下发了《2006年萍乡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2006年萍乡市食品放心工程的15项具体目标,并将食品安全列入了对各县(区)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我市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
近来,保健食品市场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有的保健食品中擅自添加药物甚至违禁药品;有的保健食品大肆进行虚假广告宣传,甚至违法宣传产品具有治疗作用;有的伪造批准文号,冒充保健食品进行经营活动。针对上述情况,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市政府近日下发了《萍乡市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食品药品监督、质监、卫生、工商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对各类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严厉查处,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市质监局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检查
萍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及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加大了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今年以来,该局对全市矿泉水生产企业、大米加工厂及肉制品(卤肉制品)生产企业等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检查发现我市福林食品有限公司、毛家食品有限公司超食品生产许可证范围生产加工卤肉制品;煌中王卤肉制品作坊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卤肉制品;皇上皇卤肉制品作坊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卤肉制品。针对上述企业存在的问题,该局依法进行了查处,对生产条件差的煌中王卤肉制品作坊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取缔该作坊以确保全市人民吃上放心的熟肉食品。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供稿)
状况通告
萍乡市2006年第一季度食品安全状况通告
本期通告内容由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商业管理办公室提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信息进行了汇总、整理和分析,对我市2005年第一季度食品安全状况进行了初步评估,现通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总体情况
从今年第一季度的监督检查和抽验情况来看,我市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较好,蔬菜农药残留超标明显下降,生猪定点屠宰运转正常,全市没有发生食物中毒及其它食品安全事件。但仍存在安全隐患,如企业规模较小,通过QS认证的企业数量仍较少,仅有34家;而随着气温的上升,蔬菜农残超标也很有可能会出现反弹。
二、食品安全监管监测信息
(一)定点屠宰情况
2006年第一季度入场定点屠宰生猪23724头,日均262头,定点屠宰率超过95%,定点屠宰生猪产品不但占领了城区市场,而且还辐射到彭高、赤山等乡镇;市商业管理办公室出动生猪定点屠宰行政执法人员2100余人次,查处私屠滥宰和制售、购买、使用未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行为60余起,收缴违法肉品近400余公斤,其中重点查处了制售病害猪肉和劣质猪肉的违法行为10余起,收缴病猪肉及劣质肉160余公斤,并作了无害化处理。
(二)流通、消费环节监管情况
2006年第一季度市工商局共检查3514户食品经营企业,查处案件16起,涉及总货值金额3.8万余元,取缔无照经营11家,查处奶制品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案件3起、豆制品非法添加“吊白块” 案件13起及儿童食品案件5起。市卫生局发放卫生许可证1709本,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的餐饮单位45家,其中A级4家,B级1家,C级35家,D级5家。市卫生局开展了保健食品整治,查处案件13起,标示金额2.7万元。
(三)生产环节检测情况
根据市质监局质量监督检查计划的安排,第一季度对我市6家糕点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共检验了6个样本,其中有一个不合格,不合格的原因是总糖不符合规定。
(四)蔬菜农药残留情况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依据GB/T5009.199-2003检测标准,3月份对260个蔬菜样本进行了检测,有6个不合格,农残平均超标率为2.3%,其中辣椒、豆类、茄果类合格率为100%,叶菜类产品中农药超标率为2.9%。
县区动态
上栗县各乡镇政府纳入全县食品安全监管组织体系和工作体制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上栗县人民政府调整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部分组成人员。此次调整后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中除原来的县直部门组成外,将10个乡镇(场)的副乡镇(场)长纳入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中。 这次调整标志着上栗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上栗县食品安全监管组织体系和工作体制日渐科学和完善,逐步形成“全县统一领导、县乡共同负责、部门协调指导、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使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直接落实到乡,到村,逐步实行县、乡(镇)、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
小知识
选购保健食品要注意什么?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适宜于特定人群,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不是药品。选购保健食品时,不要盲目轻信广告宣传,要看清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细读产品说明,弄清保健功能、适宜人群和注意事项等。凡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的保健食品,使用的是天蓝色专用标志(小蓝帽),并标注批准文号。国产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是 “国食健字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 进口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是 “国食健字J+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目前市场上仍有 “卫食健字(年份)第××××号” (国产)或 “卫食健进字(年份)第××××号” (进口)的保健食品,是以前由卫生部批准的合法产品。 |